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同样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开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需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当期直接扣除修理支出有时会更加有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例如,一台设备的计税基础是100万元,如果对其进行修理的支出达到50万元及以上,则满足这一条件。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如某生产线原本还可使用3年,经过修理后可使用5年及以上,即符合该条件。
假设有一家小型服装加工企业,主要生产各类日常服装。2024年7月,企业发现一台关键的缝纫机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经过评估,这台缝纫机原价及计税基础为8万元。企业找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购买维修用的零件花费了2万元,这些零件均从可靠供应商处采购,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人工费用等其他费用共计1万元。到9月,维修工程完工。假设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8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如果按照原本的修理方案,大修理支出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比例为37.5%[(3÷8)×100%],未超过50%,不符合大修理支出的标准。
这样,该项修理支出3万元就可以在当期税前扣除。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为:(80-3)×25%=19.25(万元)。
如果企业在维修过程中,又发现其他一些小问题,决定一并进行修理,使得总修理支出达到4.5万元,此时大修理支出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比例变为56.25%[(4.5÷8)×100%],超过了50%。而且,修理后缝纫机的性能得到明显提升,预计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符合大修理支出的标准。
按照企业的会计政策,修理费用在3年内摊销,那么当年税前可摊销1.25万元(4.5÷3÷12)。这样一来,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80-1.25)×25%=19.71(万元)。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面临固定资产修理时,应谨慎评估修理支出是否会达到大修理支出标准。如果达到,可考虑合理安排修理时间和内容,采取分批次修理的方式,争取当期扣除修理费用的税收待遇,从而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