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中,工资薪金既是重要的人力成本支出,也是涉及税务处理的关键环节。很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出现超额扣除、凭证缺失、扣除时点错误等问题,最终引发税务风险。
案例一:某科技公司2022年员工工资总额500万元,其中包含2名残疾员工工资合计12万元。企业建立了完整的薪酬制度,每月10日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全员足额代扣个税。2023年5月20日支付了2022年度计提的年终奖80万元。
该企业可税前扣除金额为:500万×1(正常工资)+12万×1(加计扣除)+80万(汇缴前支付)=592万元。
案例二:某商贸公司2021年账面列支工资800万元,其中包含股东亲属“挂名”领取的工资60万元。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制定书面薪酬制度,部分员工工资明显高于行业水平,且未代扣个税。最终认定不合理工资支出16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48万元。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工资扣除的核心在于“合理”二字。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工资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建立规范的薪酬制度
2、符合当地行业标准
3、保持发放稳定性
4、完成个税申报
5、不以避税为目的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股东以工资名义分红、虚构员工名单、超标准发放高管薪酬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支出。
特殊情形处理需把握两个要点:
安置残疾职工可享受“实发工资+100%加计扣除”的双重优惠,但需留存残疾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备查;
年度汇算清缴截止前(次年5月31日)实际支付的已计提工资,允许追溯至费用发生年度扣除。比如说,企业2022年12月计提年终奖200万元,2023年4月实际发放,该笔支出仍可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
工资总额的核算存在常见误区:
将福利费、培训费混入工资
漏计非现金补贴
国企超限额列支
比如说,餐饮企业将员工工作服支出20万元计入工资,但根据政策,这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需单独按14%比例限额扣除。国有企业更需注意,若当地限定工资总额为800万元,实际发放850万元时,超出的50万元既不能计入工资总额,也不得税前扣除。
实操中建议企业做好六方面管理:
1、建立书面薪酬制度并定期更新
2、参照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工资标准
3、保持每年调薪幅度在10-30%合理区间
4、严格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
5、残疾人工资单独建账核算
6、次年5月底前完成上年工资支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2023年起多地税务机关启用“智慧稽查”系统,通过比对个税申报数据与企业所得税扣除数据,可快速发现差异。企业应建立工资台账,按月核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个税申报表,确保账证一致。
对于跨年度支付工资的情况,建议在记账凭证中注明“属XX年度费用”,并保存银行支付回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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