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实实在在的福利。但在实操中不少企业因为没把政策吃透,违规享受优惠,最后得不偿失。作为财务人,必须得把这些风险点摸清楚,守护好企业的合规底线。
先说说政策本身,2023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从业人数不超3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能减按25%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缴税。这政策看着清楚,实际执行却容易出岔子。
很多企业的分支机构,比如像分公司、营业部这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想着也能沾优惠的光,这就错了。税务登记里总分机构类型是分支机构的,本身就不符合条件,硬往上凑就是违规。
还有总机构,汇总计算的时候,得把自己和各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都算进去,要是汇总后不满足小微企业条件,还想单独给分支机构套优惠,肯定不行。
更有甚者,搞“一证多企”拆分经营,借着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把业务分散、分开纳税,以为这样就能多享受优惠。这其实是在钻空子,一旦被查不仅优惠要追回,还得面临处罚。
另外,有些企业动歪心思,人为调节收入、虚列成本,把实际超3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硬压到300万以下,以为能蒙混过关,可税务部门一查数据、查凭证,立马现原形。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别只看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用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里的人员、代扣代缴个税工资薪金涉及的人数,都得算进去,只要超了300人,优惠就没份。资产总额得按规定算全年季度平均值,要是不按规矩来,或者人为调节,比如不重新分类资产负债表,把超5000万的资产总额硬是做到标准以下,早晚要出事。
此外,行业限制这块,外商投资企业别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里的限制或禁止类项目,非外商投资企业也得远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里的限制或淘汰类项目,不然优惠资格直接没了。
财务人得明白,享受优惠是权利,但合规是前提。日常工作中,要定期核对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政策条件。遇到总分机构情况,严格按汇总计算的要求来,别抱有侥幸心理。对于行业属性,时刻关注政策里的目录,确保企业经营在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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