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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会计科目须先审批

2023-11-10 0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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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是会计的基础任务,其核算权力不是无限大的,是受到管辖和制约的。

启用新的会计科目,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会计是不能直接启用的,例如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固定资产清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启用新的会计科目,须召开业务与财务的横向联合会。由业务部门将具体的业务说明白,即业务的性质是什么,资金流是怎么运行的,物流是如何动的,信息是如何流转的,发票是怎么动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等;在理解了业务特征后,财务在会上将要用的会计科目给业务人员讲清楚,业务流程、签批流程、证据链、有无特殊的表单、业务与财务如何对账、业务与财务有分歧如何协调、出现案例该如何分析等,这些都讲透后,基本就可以操作了。

要防止在没有理解业务与账理的基础上,直接盲目的启用新的会计科目,有些会计科目的使用与税是直接关联的,弄不好直接闯进了雷区。

如果业务没有发生新的变化,会计突然启用新的会计科目,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要非常警惕,要调查清楚背后的逻辑与动因,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会计不能节外生大枝。不需要的会计科目一定不要设置,重复使用的会计科目也不能用,例如往来账的多头挂账等,注意,滥用会计科目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会计科目的使用,不仅要与具体的业务匹配,同时必须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要在法理情三个角度趋近于最优,会计科目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工具,如果新增科目未经审批,可能会影响核算的质量,会计科目与业务可能脱节,导致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存疑。通过审批,可以确保新增的科目与会计制度相符,并且能够正确地归集和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让业务人员参加会计科目启用的研讨会,从另一方面鼓励了业务人员参与业财融合的兴趣。

财务是风控的核心部门之一,审批新会计科目也是内部控制原则的要求之一。审批可以避免不合理的科目设置和滥用,从而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新会计科目的启用审批是落实法理情的具体风控动作,值得提倡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