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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研发费用核算与管理

2023-12-20 08: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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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主要是核算公司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与开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即研发活动相关支出。根据国科发火[2016]第195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一、研发活动相关支出主要包括:

①人员人工费用:公司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员劳务成本应在研究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②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④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⑤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展设计活动的费用;

⑥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工装装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⑧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发费用的10%,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用、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费、高新科技研发费用的保险费、为研究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小额费用等。

二、研发费用科目设置

1、【科目设置】本科目二级科目分为费用化研发支出和资本化研发支出。

1)费用化研发支出科目核算本月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支出费用,月末一次性结转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结转后余额为零。

2)资本化研发支出科目核算进入开发阶段相关的相关开发费用,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考虑予以资本化,计入“无产资产”科目核算: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账务处理】研发支出相关的主要账务处理为:

1)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其账务处理为:

费用发生时:

Dr: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对应的三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Cr: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月末结转:

Dr: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对应的三级科目

Cr: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转出

2)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其账务处理为:

费用发生时:

Dr: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对应的三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Cr: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月末结转:

Dr:无形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Cr: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三、研发费用管理

A、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

1、每年末或次年初,财务部应与研发相关部门沟通确定新年度、中长期研发计划及方向领域,形成以特定类型功能、技术、工艺等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研发攻关主项目。

2、研发项目确定方法:

已经做过加计扣除的项目、获得政府立项的项目 、已申请专利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均可以作为研发项目;

企业自主立项项目:公司进行的对主营产品的改进、根据客户要求对产品的改进或研发,并最终达到客户要求的技术研发活动;为公司主要技术工艺提升、设备改进且最终达到了工艺提升、流程可控及设备改进而进行的研发活动;

政府项目: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

合作项目: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与其他单位产生合作的项目;

委托项目: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为本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而形成的项目;

产学研项目: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形成的项目;

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项目、产学研项目均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研发项目。

3、确定项目名称需要注意:

A、项目的确定要考虑与企业所选技术领域的契合度;

B、项目名称的确定要注意避免产业化、应用、生产等词语出现。

C、项目时间的确定主要看账务能否归集出研发帐,立项合同、发票资料的时间跨度与费用,参与人员的多少。

4、研发项目确定后,由技术部门发起研发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技术主管、财务人员审核之后,总经理审批同意。研发项目立项时技术人员应写明项目相关的研发目标、技术方案、预计市场前景、预计经济效益,以及进度计划、项目预算支出计划、项目组成员等内容。

5、研发项目编号规则应统一,原则上命名规则采用:RD(研发项目)+立项年份23+流水号01。

6、研发项目经管理层批准后,会计人员入账时可以作为会计科目的“备用段”。便于后期提取对应具体研发项目的费用。

B、研发费用日常管理:

1、研发项目尽量从账务源头实现分不同研发项目归集研发支出。可以通过会计科目备注段管理,主要包括费用报销、仓库发料、车间领料等环节,能明确归属到研发主项目的,必须通过科目备注段备注清楚研发项目编号、名称等信息,从源头实现区分主项目归集核算研发支出。

2.直接或专门研发人员的薪酬,直接可归属具体研发主项目的,应直接归集计入研发主项目;存在一人参与多个项目情形时,应以“研发人员分项目工时”加权分配。直接或专门研发部门的其他混合多用途费用,可以“研发人员分项目工时”加权分配或简单按当月项目个数均摊

四、研发费用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研发费用要尽可能分摊至各个科目进行归集;

2、与规模生产相关的费用不能纳入研发费用(如直接投入、折旧费用等);

3、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招待费、广告费等。

4、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企业研发人员工资花名册必须单独做册,其中研发人员名单必须能在科研项目申请书的主要科研人员名单中找到。有的科研人员在一年内承担多个科研项目,多个科研项目的工作时间加起来不能超过12个月;辅助人员(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熟练技工)一般不计入10%的研发人员数,其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人员人工费;全时工作人员、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在实际中税务部门以工资发放表为准,其中兼职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才能计算。

5、企业购置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6、直接投入合计数一般情况下其数额不能超过当年企业销售收入的6%。

7、其他费用合计数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

8、委托境内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的比例要大于60%。

9、折旧费分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厂房折旧、中试线试验设备和厂房折旧(前两种全部分摊计入)、没有中试线需占用生产线来从事中试试验的按实际占用工时分摊计入折旧。

10、无形资产摊销: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般取10年(或按合同),采用直线法,残值率为零。

11、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12、研发支出凭证:对于既承担研发任务又承担生产任务的企业,材料消耗的支付凭证往往是既用于研发又用于生产,这种情况,企业应该采用领料单形式加以确定【领料单应说明领料部门、领料用途(要说明用在那个科研项目)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3、政策明确了下列活动不适用研发加计扣除政策:

A.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B.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C.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D.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E.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F.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G.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